具体分类来说,其一,在分配地位场景中,行政法律规范对有限的资格、特权、资源等进行分配,获得分配者相对于未获得分配者形成优势分配地位与劣势分配地位。
国务院负责起草《行政许可法》(草案)的同志深刻揭示了第18条的立法背景及其所指向的实践问题:一是设定行政许可的单行法规范(以下简称设定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导致争夺管辖权、随意作出许可决定、拖延办理许可事项等情况时有发生。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的脱节是我国行政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也影响着政府治理的效能与效果。
此外,还应当明确政治考量模式的适用范围与界限。首先,坚持以法律明确性为原则,以个别授权为例外。明确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可以防止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随意增减许可条件,将行政许可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演变为是否符合行政机关自行制定的许可条件。如果我们回归到《行政许可法》的整体视野,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去审视第18条的规范意旨,那么它所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确定性规则在实质层面呈现出义务分化的状态,行政许可各项要素的确定性程度及其实现路径并不相同。进入专题: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 。
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而言,单行法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大都已明确实施该法律规范的主管机关,许可的事务管辖已经确定,同时基于相对人的申请事实也能确定许可的地域管辖,在实践中产生争议的往往是行政许可管辖的级别不清和职能交叉问题。法律保留原则决定着行政机关采取某种措施介入社会的容许性,让立法机关在保障基本权利、控制行政权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根本保证。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由此可见,党规之治联动党内党外,从制度上保证了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党的领导主张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工作与社会活动、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之间的良性互动、融为一体。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党内法规制度优势乃是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一大优势,依规治党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政治保障。(37)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历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成为有真知的制度,着眼大局、顺应大势、契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保证制度规定在最大限度上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这个实质理性问题显然是制定者必须解决好的核心问题。第三,制定党内法规要注意观照相关制度。解决问题的经验性知识应当得到充分积累,能够提供足够多的有效应对之策。
中国之治涉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方方面面,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实现中国之治、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绝非易事,而我们却实现了。究其根本而言,则是因为它是在党的指导思想科学指引下的正确建章立制,能够顺应并彰显立党治党兴党之道、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之道、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奇迹之道。我们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规律性认识,集中体现为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章确定的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党的一大通过第一个纲领,党的二大通过第一部党章,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建立了最高行为规范。
党规之治联动党内党外,彰显了党内法规两个重大作用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党内法规既要作用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时又要作用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有的是飘飘然,自以为是,在起草环节自负于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不认真调查研究搞闭门造车,在审议环节不坚持民主集中制,我行我素、刚愎自用。
没有深刻把握政治大局发展变化的内在逻辑,因建章立制失之表面,造成党内法规政治性不足、思想性不强、含金量不高。(14)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66页。
(三)党规之治贯通国家治理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坚持明确且正确的立规目的往往并非易事。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国家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直接体现国家意志、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制度,其所规范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活动,调整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旨在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公民自由、保障正当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因这些错误认识和做法造成的党内法规调整范围非理性扩大是非常有害的,不仅使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正确定位发生偏离,妨碍国法对相关事项作出规范调整,更损害了党规与国法二者的权威,明显违背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基本要求。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这就使得贯彻执行党内法规过程成为贯彻落实党的指导思想过程,维护党内法规权威性就是在维护党的指导思想权威性。对于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而言,不仅制定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必须充分体现这些规律性认识,制定其他方面的党内法规也要遵循党的建设规律,使得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乃至于整个党的制度建设都同党的建设规律相契合,以符合党的建设规律的制度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规范党的各方面工作,增进党的团结统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确保党不变色、不变质、不变味,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9-10页。这道方程式的复杂之处在于,由于党是领导核心,处于长期执政地位,因此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势必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方方面面。
能否精准把握立规时机,这对制定者而言往往也是个考验。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
这种结构性均衡包括以下几个逻辑层次:一是完备性,构成要素齐全、维度完整。《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86页。针对管党治党活动建章立制,既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严要求,又要注意紧扣党组织、党员干部党的身份作出规定,不去对其法人身份、公民身份及其据此实施的行为,特别是减损自身或者第三方权益的处分处理等作出规定,相关事项应当主要由国家法律来明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一味追求制度多多益善,罔顾实际、急功近利,把建章立制搞成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聚焦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二)紧扣保障政治大局谋划和深化党规之治我们党作为领导核心,深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定准历史方位、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明确中心任务,据此确立党的政治目标和政治路线、建立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制定政治方针和政治策略,并与时俱进加以发展完善。
我们党将有关党的领导和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浓缩于党章之中。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汲取真理力量以赋能党内法规。
(四)通过审时度势之定建章立制制定党内法规兹事体大,必须严肃认真、审慎稳妥,缺乏明确章法和专业标准难以保证制定质量。三是有的制度规定动机不纯、利用道理。
我们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集中体现为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康庄大道。截至2022年6月,这个体系包括3718部党内法规,其中,中央党内法规221部,中央纪委以及党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70部,地方党内法规3327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诚然,党内法规并非党的指导思想的唯一表达方式,无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是国家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法律法规,都要贯彻落实党的指导思想。
建章立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把握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公与私、远与近、大与小、整体与局部、战略与策略、物质与意识等诸多关系,着眼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聚焦职权职责、义务权利的科学配置,在提升党的能力、培育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基础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制定者在立规时打小算盘,打着按规律办事旗号谋求不正当部门利益、搞地方保护甚至借立规之名谋求个人私益。
建党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紧紧围绕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心主题展开,在紧扣保障政治大局、谋划和深化党规之治上形成了规律性认识、积累了重要经验。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
⑨《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人民日报》2021年12月21日,第1版。总的来说,要遵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规之治与现代化建设必由之路相向而行。